蓝丰生化副董事长王宇3400万元内幕交易 遭罚没720万( 二 )

2016年年初 , 蓝丰生化副董事长、第三大股东王宇 , 以增持蓝丰生化股份为由 , 找到胡某伟 , 让其寻找资金 。 2016年2月底 , 胡某伟按照王宇的资金需求 , 找到呈瑞投资希望建立以蓝丰生化为标的的投资产品 。 呈瑞投资为满足增持蓝丰生化股票的资金要求 , 设计了产品结构 , 并以周某名义认购夹层级份额的形式为王宇提供资金 。 呈瑞投资找到华宝信托和民生银行 , 由两公司通过“华宝信托-天高资本12号”和“兴业期货-智选1号”为增持蓝丰生化股票提供配资 。 王宇利用“华宝信托-天高资本12号”和“兴业期货-智选1号”对应的证券账户增持“*ST蓝丰” , 合计买入423.27万股 。

二、王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限制期内增持“*ST蓝丰”

王宇作为蓝丰生化副董事长 , 持有蓝丰生化3361万股 , 占蓝丰生化已发行股份的9.88% 。 王宇控制“华宝信托-天高资本12号”和“兴业期货-智选1号”对应的两证券账户 , 于2016年5月10日至7月28日期间 , 合计买入“*ST蓝丰”423.27万股 , 2016年5月12日 , 王宇的持股比例超过蓝丰生化已发行股份的10%;2016年7月28日 , 王宇持股比例达到蓝丰生化已发行股份的11.12% 。 王宇在持有蓝丰生化已发行股份累计达到10%时 , 没有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ST蓝丰” , 而是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期内继续增持383.40万股 , 占涉案时点蓝丰生化已发行股份的1.12% , 交易金额为5388.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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