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今后将如何发展( 三 )

3、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中 , 综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 。 改革后 , 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 今后也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没有了行政职能 , 就没有了参公的依据 , 今后 , 事业单位不再参公(行政执法除外) 。 原参公人员随机构改革到事业单位的 , 虽然可以保留身份待遇 , 但没有了参公机构和岗位 , 成为无根之水 , 身份如何保留 , 都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 。 虽然对因参公失去职称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 , 改革后在参公岗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续算为职称时间 , 符合条件的可以越级评定副高以上职称 , 但长期不从事本专业工作 , 重新参加职称评定 , 难度可想而知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机构、人员、编制今后将如何发展

4、事业单位大整合 , 管理岗位大为减少 。 事业单位根据职能进行全面整合 , 职能相近的可以跨领域设立 。 根据辽宁省的事业单位改革进展 , 省直、市直事业单位减少50% , 县区事业单位减少90% 。 事业单位减少后 , 随之管理岗位严格按编制比例设立 , 大量的管理岗位随机构撤销 , 现职人员全部失去了职位 , 等待二次任命 , 或者只享受已有的工资待遇 。 这给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提拔任用 , 造成极大的影响 。 不仅今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比以前减少一大关 , 而且单单此次机构改革造成的管理人员消化 , 都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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