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联跑路预付卡变“吞钱卡” ,专家:建存款保险保证金制度(12)

例如可以考虑 , 商家事先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约 , 向消费者出售预付卡后 , 将预付卡销售金额托管于银行指定账户 。 消费者在商家用卡产生消费后 , 相应的预付款项才转入商家账户;如果没有消费 , 则预付款仍在资金托管银行设置的专用账户中 , 一旦商家出现经营问题 , 消费者可随时向监管机构申请退款 , 防范预付资金的滥用 。

有专家认为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上述有关规定只规范了企业 , 个体户发卡仍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 。 对此 , 张思宁建议 , 应设置专门举报电话 , 消费者在被推销“办卡”时如发现商家没有备案则可随时举报 。 同时在商务部门 , 按照责任区域进行划地分解 , 把监管责任明确到人 , 一旦出现“不备案发卡”“收费跑路”事件后 , 进行责任倒查和追溯 , 让监管真正落地 。

“本卡不可退款”“过期无效 , 遗失不补”“不可转让”“解释权归商家”……采访人员采访还发现 , 办理预付卡时 , 商家往往限定诸多条款 , 在限制消费行为的同时 , 更故意减轻或逃避自身应承担的责任 , 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 维权也缺乏基础性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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