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中小学招生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招揽生源( 三 )

《通知》要求 ,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 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 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 , 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 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 , 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 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 。 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 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 , 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 , 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

《通知》还要求 , 规范特殊类型招生 。 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 , 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 义务教育学校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 , 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 , 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 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 , 要严格控制规模 。 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招生行为 , 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 , 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 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 , 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