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券商把保荐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索赔36万保荐费及持续督导费,( 三 )

河北利兴公司的新三板之旅结束了 , 对新时代证券来说 , 还拖欠20万的保荐费用 , 同时 , 按照每个月16666元的持续督导费用来算 , 外加拖欠13.33万元的持续督导费 。

新时代证券将河北利兴公司告上法院 , 要求付清上述费用及所产生利息 , 同时要求支付此前逾期支付费用的挂牌费利息损失等 , 共计35.88万元 。

被告辩称因事故无法经营

据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查明 ,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费用支付方式 , 其中 , 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后五日内 , 甲方(河北利兴公司)应当向乙方(新时代证券)支付20万元;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股份制改制 , 在甲方领取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后十日内 ,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30万元;甲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送材料后十日内 ,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30万元;甲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后十日内 ,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 即20万元 。

同时约定 , 甲方应于其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十日内按16666.67元/月的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挂牌当年剩余月份的持续督导费 , 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 以后年度的持续督导费20万元/年;甲方终止股票挂牌的 , 已经支付的费用不予返还 。

据法院查明 , 河北利兴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日、2016年11月9日、2017年4月14日向新时代公司付款20万元、30万元、30万元 。

对于新时代证券的起诉 , 河北利兴公司答辩称 , 对尚欠挂牌费20万元认可 , 但是对督导费及利息请求免除 , 因为河北利兴公司在2017年2月23日挂牌 , 2017年5月12日企业发生了事故 , 一直无法正常经营 。

法院支持原告大部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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