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秦岭保护立“规矩”:核心保护区禁开农家乐( 四 )

同时 , 考虑到国家公园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 将“国家公园、自然文化遗产”纳入核心保护区予以保护;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由核心保护区调整至重点保护区;将“古栈道、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摩崖石刻”等代表秦岭文化特色 ,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重点保护区予以保护 。

修订后 , 核心保护区包括2000米以上的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以及与上述区域集中连片整体保护的区域 , 以及海拔2000米以下的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 ,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 自然文化遗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斑块保护) 。 重点保护区也按照上述思路作了调整和规范 。 这样规定有利于形成“海拔”+“斑块”保护、综合保护与专业保护相结合的大保护格局 。

关注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