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如何理解?( 四 )

2. 具有应聘管理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

3. 身体健康 , 能胜任应聘管理岗位的工作 。

4.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可以放宽到具有中专(中技、高中)学历 。

5. 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


《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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