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如何理解?( 二 )

3、特殊情况:根据法律条件“解释” , 参公事业单位在管理岗位的工人 ,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参公 。 这条“解释”在许多省份并没有被执行 , 各省执行标准不一 。


《公务员法》106条中的“工勤人员”如何理解?

工勤人员占用编制 , 为工人身份 。 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有所不同 , 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 , 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 。 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 , 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 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 , 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 , 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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