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是中国毒品问题治理的创新性举措”——国( 五 )

陈时飞说 , 在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论证过程中 , 还制定了例外规定 , 如果发现列管的芬太尼类物质有在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 , 可以及时在非药用目录和药用目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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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动态调整 。 随着立法技术和行政监管手段的逐步完善 , 今后如果有更好的立法方式或者管控手段 , 也会及时作出调整 。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毒品治理

刘跃进说 , 中国政府在打击毒品犯罪的问题上 , 态度是非常鲜明和坚决的 , 法律是非常明确的 。 在芬太尼类的新型毒品在中国还没有大规模泛滥的情况下 , 中国政府就高度重视 , 先后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 , 还有2种前体 , 超过了联合国规定管制的21种 。 在执法上 , 都是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 执法必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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