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干部切莫“不思悔改”( 三 )

当然 , 面对曾经“跌倒”的干部 , 党组织也不能“一处了之” , 既要“一视同仁” , 充分信任其改过的决心 , 给予其一样的机会和舞台 , 避免“一棍打死”;同时也要“区别对待” , 做到重点关心关爱 , 加强相关的教育、监管 , 避免其再次犯错 。 而对那些不知止、不收手 , 屡错屡犯的干部 , 则要从严查处以形成“强震慑” , 如此才能让“有错”干部早点迷途知返 , 为党和人民再干一番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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