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报:干部档案岂容造假( 二 )

党员干部必须明白 , 档案造假绝不仅仅是改几个数字、添几份资料的问题 。 细细想来 , 个别人在年龄、学历等个人档案资料上花心思“整容” , 并不是为了显得更年轻、更有文化 , 而是试图以不正当手段来谋取私利 , 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 本质上是一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行为 。 如果对其放任不加管束 , 不仅会扰乱选人用人的

社会

正常秩序、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 而且会让纪律规矩都成为摆设 。 常言道 , 说一句谎言 , 要编造十句谎言来弥补 。 事实上 , 随着近年来各项制度机制的不断充实完善 , 那些自认为高明的造假伪装 , 很多已经露出了马脚 。

人不以规矩则废 , 党不以规矩则乱 。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 , 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 ,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党纪处分条例为档案造假行为划出了红线、亮明了底线 。 不仅如此 , 前不久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 也对把好干部人事档案“第一道关”列明了清单、筑牢了堤坝 。 “打假”利剑高悬 , 岂容“假货”当道?党员干部须时刻谨记 , 与其在个人档案上乱动手脚 , 不如在干事创业上大展拳脚 。 毕竟 , 实干的政绩、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口碑 , 才是一名干部最好的履历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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