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公布广场舞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违规将受罚( 三 )

第三章 赛事活动分类

第八条 根据活动性质和规模等级将广场舞赛事分为A、B、C三类 。

(一)A类: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赛事 。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广场舞系列赛、中国美丽乡村广场舞系列赛、全国广场舞大赛、中国广场舞大奖赛等 。

(二)B类: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广场舞社团组织主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赛事活动 。

(三)C类:企业主办的赛事活动 。

第九条 A类赛事活动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管理、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组织 , 并严格按照全国性广场舞赛事活动标准执行 。

第十条 B、C类赛事活动应向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注册备案 , 赛事活动参照全国性广场舞赛事活动标准执行 。 所有注册的赛事将纳入全国广场舞赛事活动年度计划 , 并公布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官方网站 。

第四章 赛事活动注册

第十一条 B类赛事活动的注册要求

(一)主办单位提交注册申请函 , 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在核准后作为赛事支持单位 。

(二)主办单位应在赛事举办日期前至少1个月进行注册 , 年度举办多站系列赛事的应在第一站比赛事前至少1个月进行全年赛事的注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