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刷量屡禁不止 电商平台“黑灰产业链”泛滥( 三 )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指出 , 刷量、删差评、虚假评价等行为不仅扰乱了电商行业正常的交易秩序 , 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也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 , 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表示 , 虚假刷量行为 , 实际上是对小红书商业模式的侵权损害行为 。 名为分享 , 实为推广软文的信息 ,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 可以认定为互联网广告 。 根据规定需要对广告真实性负责 , 同时还应标注软文的广告身份 , 使得消费者能够明辨其为广告 。

信誉评价机制是主因

此类刷量“一条龙服务”产业链是如何产生的?电子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