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罪名改判无罪 聚焦最高法再审改判顾雏军案四大看点( 三 )

2009年 , 法院原审认定顾雏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 ,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八十万元;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因分别犯上述一罪或数罪被判处刑罚 。

顾雏军刑满释放后提出申诉 , 最高法2017年12月作出再审决定 , 提审该案 , 并于2018年6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本案中被改判无罪的姜宝军、刘义忠、张细汉、严有松、晏果茹、刘科均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 因部分罪名被改判无罪导致服刑期限超过改判刑期的顾雏军也可申请赔偿 。 此外 , 原审判决对顾雏军等人还分别判处了数额不等的罚金刑 。 本案再审判决生效后 , 有关部门将依法把已经执行的罚金返还顾雏军等人以及刘义忠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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