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秦始皇的功过是非 一个说不尽争不完的话题( 六 )

(三)

秦始皇的第三大功绩 , 是“统一经济制度 , 统一文字” 。 旧时七国的经济制度和文字的形状有很大差别 。 东汉学者许慎曰:“(战国)分为七国 , 田畴异亩 , 车途异轨 , 律会异法 , 衣冠异制 , 言语异声 , 文字异形 。 ”(《说文解字·序》)这些问题的存在 , 对统一的国家极为不利 。 秦始皇下令统一的事项很多 , 今择其中最重要者简述如下 。

1.“使黔首自实田” , 实行土地私有制度——所谓“田畴异亩” , 不仅谓亩积的大小不一 , 还有土地所有制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在内 。 问题长期积累 , 形成了老大难 。 西周时期行土地国有制 , 名井田制 。 至春秋时期 , 此制已过时了 , 以致发生了“无田甫田 , 维莠骄骄”(《诗·齐风·甫田》)的情况 。 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与新的生产力不相适应 。 亦影响到国家的赋税征收 。 在此情况下 , 各国多在进行“税改” 。 前645年 , 晋国首先“作爰田”;继之为齐国“案田而税” , 或曰“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楚国“书土田” , “量入修赋”;郑国“作丘赋”;秦国的税改最晚 , 于前408年“初租禾” 。 但是仅仅税改不解决根本问题 。 秦国又在“初租禾”之后50年 , 用商鞅之法 , “除井田 , 民得卖买 。 ”(《汉书·食货志上》)秦国率先比较彻底地废除了旧的土地国有制 , 实行土地私有制 。 秦始皇灭六国之后 , 于三十一年(前216) , 又下令“使黔首自实田” , (《秦始皇本纪》集解引徐广语)就是在全国范围废除土地国有制 , 实行土地私有制 , 农户据实登记田地 , 按亩纳税 。 秦始皇此令的颁行是我国古代土地私有制确立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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