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快机械立体车库建设的探索( 四 )

截至目前 , 深圳市小汽车保有量为312万辆 , 全市停车位数量仅192万个 , 停车位供给速度严重滞后于小汽车数量的增长速度 , 对于机械立体停车库的需要非常急迫 。 为此 , 深圳市正加快编制机械立体停车库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 , 在机械立体停车库在属性界定上 , 除地下深度大于5米或地上高度大于31米的应按建筑类报建以外 , 其他可自行选择按特种设备或者建筑申报 , 并明确申报主体 , 分别遵守相应动产和不动产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 。

由于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法律条例已经较为完善 , 对不动产权的登记、公示、交易、转让、保护机制日趋成熟 , 因此 , 按建筑类申报建设的机械立体车库已经有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与配套制度 , 未来规范化和标准化趋势明显 。

按特种设备申报的机械立体车库 , 深圳市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探索与试验 , 从深圳市客观实际出发 , 草拟了《深圳市停车政策白皮书及实施方案》 , 拟提出:

(1)在申报审批程序上 , 特种设备的申报免办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方案设计审查;

(2)停车建设用地支持上 , 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增建机械立体停车设施不视为改变现有及规划的用地性质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合法化;

(3)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 , 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 , 不属于增加建设面积的 , 不计收地价 。

受车位、车库产权不明影响 , 国内车位租售情况主要以时租为主 。 由于车位紧缺问题 , 各城市也存在出售车位与长租车位的模式 。 对于产权不明晰的泊位 , 易产生商品性的纠纷不宜买卖 , 多以长租形式交易绕过产权界定的争端 , 最大程度发挥机械立体车库的功能性 , 满足当下日益急迫的停车需求 。 深圳市停车位租赁目前主要分3种方式:包括时租、月租与长租 。 时租与月租是绝大多数的租赁方式 , 有法律文件支持 。 为保证有位可停 , 深圳市开展租约长期划的探索 , 依托长租、转租的模式 , 体现停车位商品的稀缺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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