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奔驰最大经销商:5年至少13次被诉 仅2起被判赔( 十 )

一审法院认为 , 车辆是使用品、是消耗品 , 基于不同的驾驶习惯及驾驶环境的差异 ,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 汽车出现问题主要以维修方式解决 , 在销售方穷尽维修方法仍无法解决车辆问题 , 且经鉴定车辆的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无法正常使用 , 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车条件时才可能导致退车 。 根据规定 , 汽车排气管不是车辆的主要零件 , 因此产生的相关问题不符合换车、退车的条件 。 付女士主张所购车辆排气管设计、制造存在瑕疵要求解除购车合同于法无据、证据不足 , 不予支持 。

付女士提出上诉 , 后法院二审驳回了付女士的上诉 。

来源:北京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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