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获国家赔偿 索被追缴钱款时又因同案被移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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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南企业主获国家赔偿 , 讨要被追缴钱款时又因同一案件被移诉

在获得检察院的国家赔偿十个月后 , 公安机关再次以同一案情向作出国家赔偿的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 曾被湖南省政府授予“湖南省乡镇企业家”称号的李良毛 , 近来面临着一场一波数折的“诈骗犯罪”指控 。

8年前 , 为响应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号召 , “干了半辈子企业”的李良毛 , 将自己在湖南衡阳祁东县的造纸厂和水泥厂关闭 。 在申领到国家300多万元补贴资金不久后 , 李良毛被控虚假申报 , 涉嫌诈骗犯罪被捕 。 县检察院后将案件退回公安 , 又被“疑罪从挂”数年后 , 李良毛获得县检察院因其被羁押57天的国家赔偿金 。

当李良毛继而要求返还之前退回的200多万国家补贴金时 , 2018年11月 , 他等来了公安机关再次以涉嫌诈骗对他的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 。

一边是检察机关视案件已终止侦查 , 并根据国家赔偿新规给予赔偿 , 一边却是公安机关重启侦查又将案件移送到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李良毛无法理解这种“司法错位” 。

多名专家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 , 李良毛面临的“国赔后再追诉”的情形着实罕见 , 2016年1月1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 , 明确“疑罪从挂”可获国家赔偿 , 其目的便是充分发挥刑事赔偿制度的倒逼功能 , 防止权力滥用 。 专家认为 , 在对“疑罪从挂”案件进行赔偿后又“一事再诉” , 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再次启动立案侦查或者补充侦查程序?“法律没有规定 , 学术研究也不足 , 其正当性值得进一步论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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