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获国家赔偿 索被追缴钱款时又因同案被移诉( 三 )

但一项国家政策打破了李良毛两家乡镇企业的“振兴”计划 。

2008年6月 , 祁东县政府下文 , 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 , 决定对全县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造纸企业一律关停 。 祁东县造纸厂在22家关停企业之中 。 2011年5月 , 祁东县政府又下文 , 称根据上级精神及出于对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考虑 , 决定对包括三阳水泥厂在内的17家企业一律淘汰 。

这一系列关停举措 , 被称为“淘汰落后产能” 。 为促进这项政策的落实 , 中央财政配套了相应的奖励资金 , 并先后出台两份文件对资金的使用予以规范 。 澎湃新闻查阅 , 一份是由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于2007年5月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 一份是2011年4月出台的《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由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的能源局三家共同发文 。

二者的区别是 , 前者只要企业主动淘汰 , 且符合奖励范围 , 由中介机构核实产能 , 经公示无异议 , 即可发放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后者则增加了“工商营业执照”和“近三年正常生产”等几大门槛 。

李良毛的命运也伴随这项补贴政策的改变而改变——因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变造、伪造材料的情况 , 他从光荣的乡镇企业家 , 变成“诈骗犯罪”嫌疑人 。

国家赔偿

但李良毛从来不认为自己构成诈骗犯罪 , 并因此不断投诉 。

祁东县政府官网“书记信箱”的回复呈现了李良毛案的“基本案情” 。 祁东警方称 , 2008年-2011年 , 祁东县三阳水泥有限公司、祁东县造纸厂法人代表李良毛 , 通过伪造申报资料 , 共骗取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66.5万元 , 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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