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蛋生物三大股东违规弃信减持 江苏证监局出警示函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网站4月10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8号)显示 , 经检查发现 , 苏州捷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 , 存在未能在首次减持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违规行为 。 同时 , 前两者还存在未能在首次减持基蛋生物股票的3个交易日前通知基蛋生物的行为 , 违反了其在基蛋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的承诺 。

三大股东截至2019年2月11日收盘合计持有基蛋生物股份比例为11.4875% , 2019年2月12日 , 三大股东披露减持计划 , 并于同日减持基蛋生物股份合计533,800股 , 由于未能在首次减持公司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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