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闹”不该是消费者维权的最佳选择( 二 )

一般而言 , 消费者维权 , 可直接与商家协商 , 可向消协组织或相关部门举报 , 亦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只可惜 , 协商时常遭遇“店大欺客” , 举报电话不一定打得通 , 打通了也不一定能获重视 , 至于法律维权 , 在公众印象中往往耗时耗力不划算 。

把事情闹大 , 成了消费者眼中最具可操作性的选择 。 坐在奔驰车上哭诉的女车主 , 能引来这么多的关注 , 亦得益于网络传播 。

消费者个人维权的任何选择 , 只要不违法 , 不影响公共利益 , 都是值得尊重的;然而对社会来说 ,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 终究不是寻求权利救济的合理方式 , 更不值得提倡 。 这与法治更成熟的社会 , 消费者常把“我要告你”挂在嘴上 , 可谓大异其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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