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闹”不该是消费者维权的最佳选择( 三 )

必须强调的是 , 舆论的力量是一把双刃剑 。 事情闹大后 , 不只会对侵权者构成压力 , 对消费者同样会构成“误伤” ,

江苏新闻

让你突然没了隐私 , 被无端围攻 , 甚至被别有用心者伤害 。 比如新闻中的女车主 , 生活已经受到严重影响 , 手机被打爆 , 指责其炒作的 , 怀疑其是演员的 , 各种人都有 , 给她加了“几百个身份” 。 到底是谁拍摄了视频 , 并且不打马赛克就发到网上?甭管这些行为是否带着羞辱目的 , 都侵犯了女车主的人身权 。

媒体评论中 , 很多人引用汽车三包政策 , 质问4S店为什么只换发动机不换车 。 其实 , 三包政策对更换或退货的情形有严格限制 , 此案并不适用 。 且仅仅换车或退款 , 于消费者不利 。 真正适用此案的规则 , 应该是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 因为车子还没开出4S店 , 该车在销售时已经存在问题 , 且消费者提车前几日 , 4S店说要做新车检测 , 没理由检测不到如此严重的质量瑕疵 , 除非4S店能举证销售前不知存在质量问题 , 否则理应接受更严厉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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