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肉机”申万宏源募资凶猛 15个月发行股份募200亿( 六 )

江苏新闻

五丰”(证券代码:600975)作为质押标的股票 , 分5笔向公司融入了合计2.5亿元的资金 。 2018年5月2日 , 湖南高新创投履约保障比例跌至138.01% , 低于约定的140%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 , 湖南高新创投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最低值以上;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 , 已构成违约 。 2018年8月 , 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起诉状 , 要求湖南高新创投承担违约责任 , 诉讼标的本金为2.31亿元人民币 。 2018年10月公司收到湖南高新创投提交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 12月收到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书 , 驳回被告的管辖权异议 。 截至报告期末 , 本案尚未开庭 。

第二宗涉及本金5000万元 。 公司诉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 2017年3月 , 公司与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南重工”)签订了质押式证券回购协议 , 约定由公司作为融出方 , 中南重工作为融入方 , 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依据协议的约定 , 中南重工以其持有的585万股“中南文化”股票(证券代码:002445)作为质押标的股票 , 向公司融资5000万元;后中南重工向公司补充质押股票215万股 , 故中南重工合计向公司质押“中南文化”股票800万股(后经送转股 , 数量增至1360万股) , 并均已办理质押登记 。 2018年6月12日 , 中南重工履约保障比例跌至133% , 低于约定的140%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 , 中南重工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最低值以上的义务 , 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的行为 , 构成违约 。 2018年8月 , 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起诉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 诉讼标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 2019年1月17日 , 本案一审开庭审理 。 目前 , 本案尚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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