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出租车内禁自装录音录像设备 违者可被判刑或罚款( 三 )

目前部分的士司机因交通安全原因装设俗称行车记录仪(摄录范围在车外)的设备 , 尽管仍然存在争议 , 但原则上仅可如一般私人车辆一样 , 作维护正当权益的个人用途 , 不得放在互联网传播 , 否则也有可能因违反“个资法”而构成行政违法或犯罪 。

澳门个资办呼吁所有的士司机及车主遵守法律规定 。 任何人发现有人非法在的士车厢内装设录音录像系统 , 均可依法向警方检举或向个资办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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