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婚内出轨生子 女方获赔精神赔偿2万元( 二 )

此外,关于原告要求被告孙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被告张某对婚姻不忠实的行为,对原告的情感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情感和精神伤害,尽管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但是原告却迟迟无法走出心理阴霾,法院依据法律,酌定赔偿金额2万元,既考虑了被告张某的承受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安抚了原告的情绪,希望双方在离婚后,能够尽快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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