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互联网企业遭遇密集罚单 专家:反垄断不应滥用( 八 )

“知识产权导致有价值的商品进入市场 。 竞争法的任务是确保市场运作 。 没有知识产权 , 市场的积极影响会急剧下降;没有竞争法 , 知识产权的价值就无法充分实现 。 从这个意义上说 , 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相辅相成 。 ”吴一兴说 。

二者既然可以并行不悖 , 在具体衔接与适用上 , 叶高芬认为 , 在处理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的关系时 , 需要保持反垄断法的谦抑性 。 尤其在新业态互联网领域里 , 反垄断法不能被滥用 。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叶卫平教授也指出 , 应努力在知识产权法和反垄断法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 , 来解决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交叉领域的法律问题 。 知识产权法在立法之初就非常注重对权利类型的限制 , 采用列举式的方式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及其内容 。 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尽可能“将猛虎关到笼子里”:一方面 , 已经设计有较为完善的权利架构、许可制度以限制知识产权的滥用;另一方面 , 还有其他诸如合同法、民法总则等法律能够引用 , 规范知识产权许可行为 。 因此 , 在知识产权领域不能轻易适用反垄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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