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马路的没有环卫工身份,一些有身份的却不扫马路”( 七 )

对此 , 负有监管责任的濮阳市示范区环卫队负责人表示了无奈 。 “他们(被替岗者)之所以要占着这个名额又不干活 , 是因为环卫工是有社保的 , 特别是养老金 , 这样他们老了以后 , 可以有一份退休工资 。 ”该负责人说 , 这些占着岗位的环卫工 , 都是示范区建设范围内的动迁户 , 几乎都得到了丰厚的补偿款 , 很多人都不需要也不愿意干环卫工 , “工资少 , 活又累” 。

据介绍 , 濮阳市示范区在建设之初 , 因为拆迁征用了一些村庄的土地 。 环卫队成立后 , 当地就要求劳务公司在聘用环卫工时 , 要选用附近的村民 , 由村委会推荐村民上岗 , 为他

社会

们缴纳保险 , 支付工资 。 当地人也称之为“占地工” , 本意是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 。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汉宾认为 , 像毛喜梅这样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 工资待遇也由他人发放的替岗情况 , 她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 “当然 , 毛喜梅和雇主李群山之间严格来讲存在一定的劳务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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