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人才新政具体是什么情况 政策优惠吸引人才扎根( 六 )

建立国际通行的遴选机制 。 《方案》指出支持对象应具备的核心条件是: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成就、一般处于本领域全国前5名或国际前20名;或年富力强、活跃在创新创业一线 , 具有成长为世界级高峰人才的潜力 。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事业发展平台 。 重点是为高峰人才量身创设新型工作机构 , 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按需建设定制式实验室;优先保障充足便捷的科研场地;优先使用张江科学城布局的大科学装置 。

实施国际通行的工作体制 。 包括实施高峰人才全权负责制 , 赋予高峰人才用人权、用财权、用物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建立新型财务管理机制 , 对获得支持的高峰人才及其团队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 建立国际通行的财务管理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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