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市政府23年诉争:千亩滩涂被收回未获补偿( 三 )

今年82岁的黄宣金 , 曾经是渔溪镇后岐村团支部书记 , 现在依然清楚记得后岐村“靠海吃海”的历史 。 黄宣金介绍 , 后岐村曾是远近闻名的渔村 , 多数村民都是靠着滩涂养殖、海上捕捞为生 。

黄宣金回忆 ,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 , 因为产权不明 , 后岐村与隔壁村庄曾因为滩涂多次发生争议 。 为了解决各方争执 , 福清县(后改为县级市)政府开始对各村滩涂进行划分确权 。 1984年4月29日 , 福清县政府给后岐村村委会核发“融水字第071号”《滩涂使用证》 。

澎湃新闻注意到 , 《滩涂使用证》载明 , “东至江阴西港主航道 , 西至部队农场和本队海堤外侧 , 北至斜边港(不包括港) , 南至南土企港港边底水线”的滩涂 , 面积约2000亩 , 确定给后岐村村民委员会长期使用 。

黄宣金介绍 , 为了规范管理 , 当年村里分成了十六个生产队 , 他是第十生产队队长 , 带领着二十多个渔民进行生产作业 。 在村委会的统一管理下 , 各个生产队分工合作 , 后岐村的海产品顺利销往各临近县市 。

1995年1月5日 , 福清市政府下发《关于收回过桥山垦区内滩涂使用证的通知》(下称《通知》) , 这一纸通知打破了小渔村的宁静 。

《通知》称 , 目前过桥山围垦工程已经合拢竣工 , 进入滩内建设阶段 。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融政[1983]第530号文件精神 , 市政府决定收回过桥垦区内滩涂经营权 , 进行统一开发利用 , 1984年县政府核发的滩涂使用证及双方签订的协议同时作废 。 通知还称 , “滩涂收回后国家统一安排开发使用 。 ”

一夜之间 , 后岐村村民失去了滩涂的使用权 。 黄宣金记得 , 《通知》下发的第二天 , 村民在滩涂上养殖的上千亩海蛎、海参、虾、螃蟹等各类海产品 , 都没来得及收回 , 就有人开始阻止村民下海 , 不允许村民再靠近滩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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