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强奸等罪被判死刑,“昆明恶霸”出狱后成夜店股东( 二 )

一篇刊载在1999年《中国法律年鉴》上、作者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牛正良的文章中记载 , 1998年2月18日 ,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 , 判决被告人孙小果犯强奸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一审判决后 , 孙小果等人不服 , 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 , 依法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然而 , 网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3月9日改判孙小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又于2001年9月份改判为18年零6个月 。 多次减刑后 , 孙小果已在2012年刑满释放 。

4月25日下午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昆明市一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 , 此次被打掉的孙小果 , 与当初因强奸等罪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是同一人 。

4月26日上午 , 新京报采访人员从昆明市公安局一名警官处获悉 , 近期披露的打掉的涉黑涉恶分子孙小果是一名前科人员 , 1998年曾被抓获 。 目前该案是公安侦办的一个专案 , 不便透露更多 。

新京报采访人员就此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求证 , 宣传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档案调取不在其职责范围内 , 采访则需要发送正式的采访函 。 而云南省高院档案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 根据法律规定 , 档案调取需要在当事人的委托下进行 。

4月25日上午 , 云南省公安厅扫黑办一工作人员向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中 , 不便透露 。

孙小果及其团伙劣迹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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