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年报审计现四宗违规 亚太会计师所吃警示函( 三 )

(二)对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不真实表达或故意遗漏;

(三)对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故意误用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业主直接经营的小型被审计单位中 , 参与经营管理的业主(以下简称业主)可能比大型被审计单位实施更有效的控制监督 , 并由此弥补不相容职责分离不足的缺陷;但也可能由于内部控制不正规 , 业主容易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

在识别小型被审计单位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时 ,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小型被审计单位的上述特征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