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可配制传统中药制剂吗?( 二 )

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

2017年9月 , 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 , 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 , 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 , 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 , 不适用本办法 。 ”

《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 , 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 中医诊所应当将本诊所的诊疗范围、中医医师的姓名及其执业范围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 , 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医疗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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