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可配制传统中药制剂吗?( 四 )

在《中医药法》出台前 , 与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有关的法规文件主要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等 。

上述文件构建了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监管法律体系 , 对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实行审批制 。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 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 并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配制;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 , 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 。

《公告》中规定的传统中药制剂包括:由中药饮片经粉碎或仅经水或油提取制成的固体(丸剂、散剂、丹剂、锭剂等)、半固体(膏滋、膏药等)和液体(汤剂等)传统剂型;由中药饮片经水提取制成的颗粒剂以及由中药饮片经粉碎后制成的胶囊剂;由中药饮片用传统方法提取制成的酒剂、酊剂 。 汤剂属于传统中药制剂的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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