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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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本文标题: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园)

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出台

随着二孩时代的到来,学前教育面临的挑战严峻,有的幼儿园一位难求,有的幼儿园高昂的学费令家长望而却步,入园难、入园贵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5月5日,采访人员从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城镇小区应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而且必须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方案》明确,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原则上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未配建幼儿园小区应补建、改建

《方案》规定,对已建成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国家和地方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正在建设的小区按配建标准应当规划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抓紧查找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从规划、土地、建设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主体,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幼儿园配建标准。

对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予以解决;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抓紧选址、规划、设计、施工,保证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齐备、符合要求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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