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调查:产教融合校方“一头热” 合作难持久( 六 )

今年5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提出 , 企业、行业组织可以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创办学校 。 对企业创办的学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 企业与学校合作 , 可以依法创办混合所有制学校或者二级学院(系部) , 引进社会优质资本和人才 , 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 。

“即使企业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得再到位 , 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因为不熟悉工作环境 , 发生伤害的可能性比在职员工要高 。 ”李亚林说 , 学校认为把学生交给企业了 , 出了事企业当然要负全部责任 , 而不愿与企业共担风险 。

对此 , 《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提出 , 学校和企业应当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 。 除为学生统一购买的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以外 , 鼓励学校和合作企业为实习学生购买补充意外伤害保险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学生意外伤害救助基金 。 帮助企业解除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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