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讼师"涉敲诈勒索获刑12年 曾将检察长拉下马( 八 )

中国工商银行转账记录显示 , 2014年6月23日 , 高全生支取现金39万元 。 王军当天收到后 , 手写一张收条 , “今收到高全生叁拾玖万元正” , 之后王军将39万元转给王淑珍 。

依据民事诉讼法 , 法院如果参与调解 , 协议达成后应制作民事调解书 。 但河津法院未就此事出具调解书 。 “所以这不算法院调解 , 只是法官参与了民间调解 。 ”4月3日 , 王淑珍案一审审判长、芮城县法院法官张永生说 。

后来 , 高全生给的这39万元 , 成为王淑珍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之一 。

民间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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