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讼师"涉敲诈勒索获刑12年 曾将检察长拉下马(11)

根据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 除民事、行政案件外 , 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委托公民代理 , 适用民诉法中关于委托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

河津市西梁村村民阮稳杰就是经人介绍后找到王淑珍的 。 2008年 , 他进京上访回到河津后被逮捕、起诉 , 涉嫌的罪名是非法采血、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罪 , 一审被判6个月拘役 。 但判决中认定的事实发生在1998年 , 当年 , 河津市检察院便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

人在狱中的阮稳杰 , 托朋友邓建唐找到了王淑珍 。 王先后到河津市检察院、运城市检察院为阮稳杰申诉 。

从河津到运城要先坐长途再换公交 , 单程3个多小时 , 大多数时间是她一个人来回跑 。 她不放过任何一个检察长接待日 , 带着手写的材料一次又一次重复案情 。 邓建唐说 , 后来她还记下了检察长的车牌号 , 赶在下班前便等在检察院门口 , 拦车喊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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