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走私60只日本地龟抵港 被判处监禁12个月( 二 )

他于2019年5月3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 。 法院以21个月为量刑起点 , 因被告认罪及考虑其家庭状况而扣减刑期后 , 5月7日被判即时监禁12个月 。

日本地龟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 , 于香港受《条例》规管 。 《条例》的罚则已于2018年5月1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 。 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 , 均属违法 。 一经定罪 , 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港元及监禁10年 , 有关物品也会被充公 。 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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