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汇传销案二审维持原判:涉案超千亿,主犯获刑17年( 二 )

2016年5月起 , 查方胜、张天生、贺智英、ZHANGTIANYU(新加坡籍)、阎莉、林千平、韩明、于洪玉等8名被告人先后注册成为“善心汇”会员 , 并通过多种方式发展下线、接单护盘 , 为“善心汇”公司删除网络负面信息、拍摄宣传片 。 至案发 , 查方胜共发展下线会员25595人 , 下级网络24层 。

被告人林明慧、张泽文明知张天明从事传销犯罪活动 , 仍为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分别达1.2亿元、1300万余元 。

截至案发 , 参与“善心汇”传销活动的人员共598万余人 , 涉案金额1046亿余元 。

此外 , 公安机关对“善心汇”传销活动立案侦查后 , 张天明等人通过“善心汇”公司微信群煽动600余名会员于2017年6月9日至11日先后到有关公共场所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进行请愿示威 , 提出违法要求 , 拒不听从治安管理人员的劝导 , 抗拒、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 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 被告人查方胜在张天明的安排下负责在长沙市的聚集活动 , 查方胜又安排被告人韩明为现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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