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卖官”日进万元 18乡镇仅1名书记没送钱( 二 )

为了感谢刘贞坚 , 孔庆国向他的妻子江英娟送上了6万元银行卡 , 江英娟稍作推辞便收下了 。 江英娟从警20多年 , 为人豪爽 , 颇有“大嫂风范” 。 之后,孔庆国又通过她 , 先后6次送给刘贞坚财物折合人民币111万元 。

当上了田桥镇党委书记之后 , 孔庆国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力套取公款 。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 2009年7月 , 孔庆国指使田桥镇财政所所长准备十几万现金 , 以便走访县领导 。 财政所所长给他准备了两张4万元的存折 , 以及收取的6万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罚款存单 , 并在镇财务中予以冲抵 。

2010年10月17日 , 孔庆国为了在济南购买个人房产 , 以公务支出为由 , 还指使田桥镇财政所所长将公款50万元转入他账户中 , 并用虚假单据在镇财务中予以冲抵 。 仅两个多月后 , 孔庆国又要购买轿车 , 用同样方法套取公款32万元 ,

其中支付车辆购置款31.7万元 , 剩余2611.87元被其侵吞 , 这辆车也登记在其子名下 。

孔庆国还想更进一步 , 2011年11月 , 孔庆国送给江英娟50万元现金希望谋求副县长之位 。 但由于年龄问题 , 他没能如愿 。

被查

因煤炭资源的开发 , 田桥镇对不少村庄进行拆迁 , 而在此过程中 , 镇干部也伙同村干部集体贪污克扣拆迁款补助款项 。

2009年 , 纪庄村达成的拆迁协议 , “由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上下2层的标准住房 , 每户住房附加一个80平方米的院子 。 在新村的住房由村民用搬迁补偿款购买 。 ”

但次年3月 , 村民为获取镇政府2000元的奖励 , 没拿到补偿款的情况下 , 便在拆迁协议上按下手印 。 田桥镇政府有规定 , 凡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手印的 , 搬迁时只能得到最差的房子 。 但村民最终也没拿到补偿款 。 田桥镇政府理由是补偿款会用来建设新村 , 等搬迁时“多退少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