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的114次庭审:宣判前检方撤诉 盼改判无罪( 六 )

海归博士的114次庭审:宣判前检方撤诉 盼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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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前一天 , 检察院提出撤诉 , 获法院准许 。 图为法院裁定书 。 受访者供图

公诉人出示关键证据 , 宣判前一日检方撤诉

检方对于孙夕庆的指控中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存在的争议最大 。 孙夕庆多次在庭审上表示 , 检方指控的三项虚开发票行为 , 实际上已经在税务局足额缴纳过税款 , 并要求向税务部门调取相应证据 。 但该证据一直未获调取 。

2019年3月27日 , 离重审第一次庭审已过去近一年时间 , 关键证据出现了 。

当天 , 在审判长的要求下 , 公诉人调取并出示了两份记账凭证:潍坊中微公司2013年1月15日编号“55376”的记账凭证和2014年2月28日编号“00163”的记账凭证原件 , 两份记账凭证附有完税证明:由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 由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

这两份“完税证明”所对应的应纳税额 , 与潍坊中微分别于2013年1月9日和2014年3月7日足额缴纳一致 。 也就是说 , “完税证明”证实 , 潍坊中微已经向税务机关就涉嫌“虚开”的两笔增值税发票进行了纳税申报并足额缴纳了增值税款 。

对于公诉人提交的这份证据 , 孙夕庆辩护律师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无异议 。 孙夕庆辩护律师王学明表示不解:“这么重要的证据 , 本可以直接证明当事人不构罪的证据 , 为何迟迟不调取、不提供?”公诉人未对此作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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