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码头”上买卫衣4个月没收到货 结果找到疑似假货( 五 )

本案中“聚佳良品”是一家入驻“洋码头”平台的经营者 , 胡涛向“聚佳良品”购买衣服 , 没有收到货的事实并不能和货物本身是假冒的、劣质的画上等号 , “退一赔三”应当慎用 。 至于“聚佳良品”没有将货物送达到消费者手中 , 当然要就此承担责任 , 但承担的责任要恰如其分 , 不宜扩大 。

市场监管部门在调查中牵出案中案 , 这和胡涛的维权不能混为一谈 , 销售假冒化妆品应当受到行政处罚 , 属于市场监督管理的范畴 。

另外 , 杨维江律师补充 , 根据电商法规定 , 平台应当要求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 , 进行核验、登记 , 建立登记档案 , 并定期核验更新 , 平台应当尽最大程度对商家的质量、资质有所控制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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