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交管新政下月起实施 同一车主名下车辆可互换车牌( 二 )

同一车主名下车辆可互换车牌

有些车主对原来的车牌号码情有独钟,即使要换车,也不想更换车牌号码。6月开始,原机动车车牌号码使用时限进一步放宽,车辆注销、迁出或转移后,车主保留原车牌号码的时限由1年调整为2年。要注意的是,使用原车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同时,车主名下的车辆可以互换车牌,今后车主可以把心爱的车牌号码换到喜欢的车子上。不过交警提醒,互换车牌的两辆车必须满足同一车主、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非营运的要求。比如张先生名下有两辆私家车,都是无锡牌照,牌照都是蓝色的,那么就可以互换车牌。如果其中一辆是蓝色牌照,另一辆是绿色的新能源牌照,就不能互换车牌。此外,符合条件的车牌也不能随便换来换去,已经办理互换业务的车牌,如果车主申请再次互换车牌,那么要从办理互换业务1年之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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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放管服”新措施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6.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7.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8.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9.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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