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019年版授权放权清单出炉:35项权力松绑( 十 )

2. 中央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

3. 授权中央企业决定集团及所属企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其他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及相应的资产评估(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

4. 中央企业审批所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 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

5.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集团内部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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