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2019年版授权放权清单出炉:35项权力松绑(15)

二、对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等)

1. 授权董事会审批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 , 向国资委报告结果 。 中央企业按照国家规划周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 , 以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和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 , 组织编制本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 , 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2. 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要求批准年度投资计划 , 报国资委备案 。

3. 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规模内 , 将主业范围内的计划外新增投资项目与计划内主业投资项目进行适当调剂 。 相关投资项目应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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