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肺病老人申请工伤被驳 告赢人社局后又不被认定( 八 )

法院撤销驳回工伤认定决定

易成勋不服 , 起诉至荣昌区法院 。 荣昌区法院作出(2018)渝0153行初69号行政判决 。 判决书显示 , 该院认为 , 荣昌区人社局径直以原用人单位 “主体已消亡”作出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受理条件”的认定 , 明显无相应法律依据 。

法院判决撤销《驳回工伤认定申请决定书》 , 责令荣昌区人社局针对易成勋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

荣昌区人社局不服该判决 , 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提起上诉 。 今年4月11日 , 五中院作出(2019)渝05行终48号行政判决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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