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受雇打包气瓶被判非法买卖枪支获刑八年,不服判上诉( 十 )

鉴定书显示 , 送检的疑似气瓶、疑似握把和疑似气门拼装零件共103件均被鉴定为气枪零件 。 与此同时 , 检验中通过射击试验证实 , 送检的样本枪比动能大于1.8焦耳每立方厘米 。

程广鑫表示 , 公安部对枪支弹药的鉴定工作有明确规定 , 对非制式枪支的功能判定应当与制式枪支进行比较 。 然而 , 平顶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在鉴定涉案配件是否为枪支零件的过程中 , 先鉴定用以比对的样本枪是否为枪支 , 再以送检物品替换样本枪零件进行射击试验 , 由此得出的鉴定结论 , 不符合专业要求 ,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针对枪支零部件鉴定结论 , 一审判决书称 ,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系委托平顶山市公安机关所作的鉴定 , 不存在程序违法、鉴定人无资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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