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青山千万重,看森林法如何大修?( 二 )

  专业人士表示 , 尽管近年来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了积极成效 , 但我国总体上仍然缺林少绿、生态脆弱 , 森林数量偏少、质量不高 。 此次修改森林法 , 坚持了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 , 加强了林地保护 。

  草案明确林地的概念 , 设定占用林地总量控制制度 , 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得超过本行政区域内的总量控制指标 , 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 。 还完善了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 , 并将森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临时使用林地制度上升为法律 。

  根据森林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的不同 , 实践中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 , 采取差异化的政策管理措施 。 此次法律修改将这一成熟可行的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 。 草案规定了划定公益林的标准、划定主体 , 明确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 , 只能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公益林经营可以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 , 但是应当符合生态区位保护要求 , 不得破坏公益林生态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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