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不应忽略老师的过错( 二 )

获刑一年6个月!当街打老师男子要上诉 法院判决理由:借故生非传播视频

有人认为学生打老师情节恶劣 , 应该被严惩;也有观点表示 , 定罪量刑有些过重 , 通过治安拘留也可达到教育惩戒的目的 。 对此 , 红星新闻采访了多名刑法学者和律师 , 解读与此案相关的法律问题 。

如何看待本案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 判刑1年半?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目前来看 , 我国对打人施暴行为的法律规定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刑法》故意伤害罪和《刑法》寻衅滋事罪 。 本案的行为比较恶劣 , 打人、指使他人拍视频、传播视频 , 首先打人就不对 , 而常某又转给别人看视频 , 这个行为带有一定侮辱性质 , 在打人之后又对老师造成不良影响 。 常某应该考虑到后果 , 有可能在网上引起更大的关注和影响 , 他要为此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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