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评"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不应忽略老师的过错( 四 )

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博士王万琼:这个案子从打人到发酵 , 中间有近6个月的时间 , 被害人没有报案 , 受伤应该也没有很重 , 倒是后续的网络广泛传播引起了社会关注 。 首先要明确 , 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 但后续的舆情发酵和再次影响老师生活的结果 , 是否该由常某承担 , 常某是否该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 我个人认为这一点值得商榷 。 从多家媒体报道及常某陈述来看 , 他打人事出有因 , 并非“随意” , 而在网上被广泛传播也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法院认为 , 网上发布视频对老师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 社会影响扩大 , 而且严重违背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 , 社会影响恶劣 , 但这当中似乎忽略了对学生的尊重 。 我个人认为 , 常某的同学表示张某当年打人属实 , 即便现在很难追究老师打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 但“事出有因”这一点 , 不该被忽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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